跳至內容

李乂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乂(657年—716年),本名尚真,一作字尚真唐朝大臣,趙州房子縣(今河北省臨城縣)人。

李乂年輕時以文章知名。唐高宗永隆年間進士。武則天長安年間,為監察御史,彈劾上奏無所顧忌。唐中宗景龍年間轉任中書舍人、修文館學士,知制誥唐睿宗景雲元年(710年),進吏部侍郎,與宋璟等主選舉,銓敘平允,時稱公正。請託不得通行,時人稱道他:「李下無蹊徑。」轉任黃門侍郎,封中山郡公。不合理的制敕,多被他主持的門下省改正。太平公主干政,想要讓李乂歸附她,李乂堅決推辭。唐玄宗開元初年,為紫微侍郎吏部尚書,受詔同蘇頲纂集起居注。在刑部尚書任上去世。卒年六十八歲,諡號貞。他方雅有學識,時稱有宰相器。與兄李尚一、李尚貞合著《李氏花萼集》二十卷,已佚。

傳記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