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村落(自然村),指的是自然形成的聚落,而不是國家以政治力量劃分的區劃(此種被稱為行政村)。
中國南方的湖南小的地名常冠以「沖」如「韶山沖」即指「自然村落」,這與南方地區多丘陵、山地有關。在偏遠地區,自然村落多為一個姓氏為主的家族或宗族聚居地。
- 大的「自然村落」可以包括多個村民小組或者一個或多個村(行政村)。
- 對應於行政編組性質的基層組織「村」——行政村(建制村),稱為「自然村」。
- 與「自然村落」意義相近的說法還有「寨」、「山寨」、「村寨」、「寨子」;[來源請求]特別對於山地民族集中居住地稱為常冠以「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