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萨摩亚政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萨摩亚政治上实行议会民主制国体是一个共和立宪制共和国

宪法

[编辑]

萨摩亚目前的宪法于1960年制定,于1962年1月1日生效。宪法规定国家元首议会选出,任期为5年;第一任国家元首为终身制。除元首外,还设立代表委员会(Council of Deputies),委员即为副元首,不超过3名;其职能是,一旦国家元首出现空缺或不能行使职务时,代行元首的职权。议会称作立法大会,为一院制[1]

政府

[编辑]

政府内阁由总理和12名部长组成,任期为5年。

政党

[编辑]

萨摩亚主要政党人权保护党萨摩亚民主联合党,另外还有若干小党。

选举

[编辑]

自1962年萨摩亚独立以来,只有“马他伊”(即酋长阶层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存档副本. [2007-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萨摩亚国家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