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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授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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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作品在美國屬 公有領域。這是一份當地或外國 政府公文。參考 美國版權局實踐手冊,2014年第3版第313.6(C)(2)條。此類檔案包括「立法命令、司法決定、行政決議、公共規章、或者類似的官方法令材料。」
這 不包括由聯合國及其機構或是美洲國家組織首先發布的作品。參考 實踐手冊第3版第313.6(C)(2)條和美國法典第17章第104(b)(5)條。
美國以外的政府公文可能在美國外擁有有版權,同時美國州或是地方政府在海外也可能擁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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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因其版權過期而在馬來西亞處於公有領域。
依據《1987年版權法》(英譯本),該法律實施於馬來西亞境內,適用於所有在馬來西亞首次發表的作品:
- 所有文學、音樂及藝術作品的版權在其作者逝世50年後過期;若作者生前未發表,則在首次發表50年後過期;匿名或作者身份不明者則在作品公開50年後過期。 (例如:在2024年,所有1974年1月1日前所發表的作品,下同。)
- 所有錄影及錄音作品的版權則在首次發表50年後過期;若錄音作品未發表,則在錄製50年後過期;廣播作品則在製作完成50年後過期。
- 政府、政府組織及國際組織的作品版權則在首次發表50年後過期。所有法律文件、司法文告及其它政府報告則不具有版權。
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請注意這個作品在不適用較短期限法則的國家可能並不屬於公有領域,並有超過作者逝世後50年的著作權期限。其中,墨西哥為100年,牙買加為95年,哥倫比亞為80年,瓜地馬拉與薩摩亞為75年,瑞士和美國為70年,委內瑞拉為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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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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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 2018年9月1日 (六) 04:13 | | 800 × 1,145(734 KB) | *angys* | 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
檔案用途
此檔案中包含其他資訊,這些資訊可能是由數位相機或掃描器在建立或數位化過程中所新增的。若檔案自原始狀態已被修改,一些詳細資料可能無法完整反映出已修改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