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討論:中國音樂
外觀
中國音樂 非台灣
[編輯]@Schenad:請教為何把台灣音樂的條目列入,以華語音樂或中文音樂的條目都可以包含台灣音樂,以此列入中國音樂模版即可。依您17年6月的留言還主張不把香港音樂列入? 為何現在又退回編輯? 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12:52 (UTC)
- 之所以在模板中有提及,是因為港台音樂和中國音樂的諸多聯繫,而非閣下所理解的中國音樂對港台音樂的包含關係,更不是什麼「港台音樂就是中國音樂的一部分」這個意思。本人也認為不能混為一談,之前留言的意思是不應該在「香港音樂」條目下置入該模板(因為香港音樂不能被完全包含在中國音樂之中),而不是該模板下不能提及香港音樂,因為考慮到兩者的相關性。
——Schenad(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13:34 (UTC)
- 我認為要分開比較適當,原因如上所述,不然條目應該也是改成華語音樂模版才對。另台灣音樂及中國音樂明顯差距並不適合放在一起。僅基於同樣語言的關連,放至華語流行音樂或中文流行音樂更加合適。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16:36 (UTC)
- 另模版使用正常應該會放入其條目。如果台灣音樂 或金曲獎 或滾石唱片等台灣相關音樂條目放入中國音樂模版。更多爭議產生。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16:39 (UTC)
- 另外,華語流行音樂也不等於中文流行音樂。——Schenad(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17:32 (UTC)
沒有規定說一個模板必須置入所有其提及的所有的內鏈當中。現在本人修改後的版本把台灣音樂放在了「相關地區」的位置,和中國音樂沒有從屬關係,希望能解決爭議。閣下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單獨創建一個「台灣音樂」的music sidebar後將其置入台灣音樂條目以解決此問題。 ——Schenad(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17:27 (UTC)
- 另外,請注意如果不提及台灣音樂可能有違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的危險,使這個模板變成「北京政府實際控制的區域的音樂」而非「中國音樂」。「中國音樂」是最為通俗的說法。您提到的「華語音樂」「中文音樂」往往指的是「華語流行音樂」「中文流行音樂」;並不是所有的台灣音樂都可以被歸類於「華語音樂」「中文音樂」。——Schenad(留言) 2018年2月22日 (四) 19:41 (UTC)
- 實際上中國音樂的意思就是中國歷代的傳統音樂及現在中國的流行音樂。模板的使用就是把關連性高的條目放在一起,如果不高其實在條目內以內部連結去說明就足夠了。那有在模版放了內部連結卻不用置於條目的道理? 您離題了,台灣音樂跟中國音樂有關只是因為同個語言不代表中國音樂可以包含台灣音樂,所以才建議使用「華語流行音樂」「中文流行音樂」這種區域性的詞彙。為啥唱片公司只選滾石,我也很好奇?他的代表性在那? 金曲獎是開放給華語音樂,中國也非主辦方。你有看過英國音樂模版卻要放美國的葛來美獎嘛? 這樣很怪吧?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3:05 (UTC)
- 另外一個解決方式成立華語作品的模版吧。可以把華語地區( 中國 新馬 台灣 )的電影跟音樂都放在一起,這樣或許中立許多? 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3:28 (UTC)
- 我好像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過「台灣音樂與中國音樂有關是因為語言」這個觀點吧?不知道閣下有沒有認真看我的觀點。我一直在強調我列出台灣音樂不代表著從屬關係,而是因為兩者從古至今在歷史上的聯繫。「中國」一詞根據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中的敘述,其實是對大中華地區的一種泛指。但是如果閣下的觀點是「台灣音樂從古至今都是較為獨立發展的,和大中華文化圈中的音樂關係不大」的話,個人就不敢苟同了……之所以只舉了自己知道的那幾個例子,是因為本人也不知道哪些唱片公司、音樂節會比較有代表性;閣下既然提出異議那麼先刪除,以待後人補充。——Schenad(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4:20 (UTC)
- 關於模板中提到的條目連結要不要在對應的條目中置入該模板的問題,建議閣下可以參考英文維基,例如en:National Anthem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en:March of the Volunteers,這兩個條目並沒有置入模板。因此,對於閣下在中華民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中置入本模板的做法,本人覺得並不是非常妥當。——Schenad(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4:53 (UTC)
- 那兩個條目本來就列在模版內的吧? 那您不如說是原本英文版中國音樂本來就沒有放。我的原則就是模版有使用就放入條目。
- 那應該使用大中華音樂或是華語音樂比中國音樂來的適合。現今""中國"相關條目所指的就是歷代中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這點應該是沒有爭議的。所以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相關條目我也沒有刪。台灣音樂這個講法也太廣,台灣原住民音樂也不能代表中國音樂或大中華音樂的一部分。真的要放應使用台灣音樂跟中國音樂的交集,而不是直接放入。另外對於模版的使用,是否有爭議的地方? 如果您堅持想放台灣音樂,那不如把模版掛上,看它多久會被刪掉 不被認同才對 (基於模版的使用原則) 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5:16 (UTC)
- 「我的原則就是模版有使用就放入條目」?我們需要在社區裡面討論以後再認同這一點,閣下可不能憑著您單方面的「原則」為所欲為。請問您的「原則」已經是社區達成的共識了嗎?根據在哪裡?
最後再次重複本人的觀點:我認為模板不能掛到台灣音樂條目內,但是這個模板裡面可以提到台灣音樂。請閣下閱讀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中國的頁面,看看社區共識中的「中國」是不是真的只是歷代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本人在堅持這個觀點,而是社區共識就是這樣的。——Schenad(留言) 2018年2月23日 (五) 06: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