僉事道是一種官名。清沿明制,於各省按察使下設副職若干人,稱按察使副使或按察使僉事,分巡一定地方,掌理刑名等事,是為分巡道。其由郎中、員外郎、主事、同知補授者,系「僉事」 銜, 稱為僉事道,秩正五品。
乾隆十八年(1753),廢按察使副使、按察使僉事之銜, 概稱分巡道, 秩正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