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亞那 (1966年—1970年)
外觀
(重新導向自圭亞那 (1966年–1970年))
圭亞那 Guyan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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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1970年 | |||||||||
格言:One people, one nation, one destiny (英語) 「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命運」 | |||||||||
國歌: | |||||||||
首都 | 喬治敦 | ||||||||
政府 | 君主立憲制 | ||||||||
國王 | |||||||||
• 1966年–1970年 | 伊莉莎白二世 | ||||||||
總督 | |||||||||
• 1966年 | 理查德·盧伊特 | ||||||||
• 1966年–1969年 | 大衛·羅斯 | ||||||||
• 1969年–1970年 | 愛德華·勒考 | ||||||||
總理 | |||||||||
• 1966年–1970年 | 福布斯·伯納姆 | ||||||||
歷史時期 | 冷戰 | ||||||||
• 獨立 | 1966年5月26日 | ||||||||
• 成為共和國 | 1970年2月23日 | ||||||||
貨幣 | 蓋亞那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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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亞那(英語:Guyana)是今日圭亞那合作共和國的前身,是一個存在於1966年和1970年之間的獨立國家。
英國在圭亞那的統治結束於1966年5月26日,當時英國通過《1966年圭亞那獨立法》給予圭亞那獨立[1],把英屬圭亞那轉化成一個獨立的大英國協王國或自治領,一個由伊莉莎白二世出任圭亞那女王的君主立憲制主權國家。國王在憲制中的角色主要是委託給圭亞那總督。以下是曾經在任的總督:
伊莉莎白二世在擔任蓋亞那女王期間並沒有居住或訪問過蓋亞那。
蓋亞那共和國於1970年2月23日誕生[2][3],成為一個大英國協內的共和國。
福布斯·伯納姆在這個期間出任蓋亞那的總理(和政府首腦)。 廢除君主制以後,前總督愛德華·勒考爵士暫時成為第一任蓋亞那總統。
參考文獻
[編輯]- ^ Guyana Independence Act 1966. Legislation.gov.uk. [26 May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13).
- ^ Guyana Republic Act 1970. Legislation.gov.uk. [26 May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3-02).
- ^ Guyana Republic Bill. TheyWorkForYou.com. [26 May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