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法
外觀
《表達法》(the VOICE Act),全名《伊朗戒嚴令受害者保護法》(Victims of Iranian Censorship Act),是《2010財政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中的第十二編第四章的條文,於2009年10月28日總統簽署公佈。
2010年一月,美國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根據《表達法》的立法精神,在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新聞博物館(Newseum)發表公開演說《論自由》[1],強調:
2010年四月,美國總統貝拉克·歐巴馬簽核一份關於伊朗網路自由的調查報告。[2]《表達法》在美國的內政和外交方針上均獲得落實。
關於其他國家類似美國《表達法》,保護言論自由、甚至網路自由的法律,散見各國憲法、刑法、民法、資訊法等。
參考文獻
[編輯]參見
[編輯]- 國防授權法案
- 2010年度美國國土安全部預算法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Appropriations Act, 2010)
- American Communities' Right to Public Information Act
- OPEN FOIA Act of 2009
- Protected National Security Documents Act of 2009
- 2010財政年度美國國防授權法
外部連結
[編輯]- 繞過網絡審查(英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開放網絡運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國際自由交換意見組織 檢測世界範圍內的網際網路審查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