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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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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守又稱郡守,是中国歷史古代的一种职官称谓,一般是掌理地方一級的行政區之地方行政官。宋代以後,時雅稱知府知州等官為太守。如〈醉翁亭記〉:「太守謂誰?廬陵歐陽修也。」


簡介

战国时就开始设置郡守。当时,列国在边境冲突地区设立的建制,作为综合行使军政权力的特别政区,长官称守、郡守,治水能吏李冰就曾经做过蜀郡的郡守。

六国,废除封建制,在全国设立三十六郡,以郡守为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西汉改郡守为太守,二千石。西汉太守位置很高,往往入为公卿三公九卿罢政,亦多出为太守。

王莽改太守为大尹东汉复旧称。

东汉州牧后,太守遂为州牧或刺史的下一级行政官。

南北朝時新增許多,而郡所轄的範圍縮小州郡差別不大。

废郡,以州领县,太守之官遂废,以州刺史取代郡守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