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湿地公园列表
外观
中国的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建立国家湿地公园:
- 湿地生态系统在全国或者区域范围内具有典型性;或者区域地位重要,湿地主体功能具有示范性;或者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或者生物物种独特。
- 自然景观优美和(或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
- 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
国家湿地公园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实施建立,在完成试点建设并经该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迄今全国已有浙江杭州西溪等12处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标“*”者),其余286处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