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旺達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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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 | 民用旗(陆)、政府旗(陆)、军旗(陆)。 |
|---|---|
| 比例 | 2:3 |
| 啟用日期 | 2001年10月25日 |
| 形式 | 藍黃綠三色三條橫旗,右上角有太陽標誌。 |
盧旺達於2001年10月25日起改用現在的國旗,它由Alphonse Kirimobenecyo設計,他是一位工程師也是藝術家。旗幟上包含藍(代表人民必須為和平而戰方能使經濟持續成長並帶來快樂生活)、黃(代表人民必須安居樂業以促進永久的經濟發展)、綠(象徵藉由人民合理的開發達到繁榮的希望,也象徵國家的資源)三色,以及右上方有一太陽標誌,二十四道光芒指引著全國人民,也表示團結一致、純真透明,與對抗無知的奮鬥。
目录 |
[编辑] 國旗格式
横向为390个单位,纵向比为132:65:65。太阳的中心坐标为(320,68),内圆,外圆,光芒顶点的半径分别为11,12,42个单位。
[编辑] 歷代國旗(早期)
[编辑] 1962年版本国旗
| 類別 | 民用旗(陆)、政府旗(陆)、军旗(陆)。 |
|---|---|
| 比例 | 2:3 |
| 啟用日期 | 1962年7月1日 |
| 形式 | 红黄绿三色三條纵旗,正中有字母R。 |
红色象征烈士的鲜血,黄色象征革命的胜利,绿色象征希望,R是国名的第一个字母。
[编辑] 國旗格式
纵向三条同宽。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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