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賢 (明朝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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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賢四川承宣佈政使司成都縣人,一說雙流縣[1]。明朝解元、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二年(1489年),宋賢中式己酉科四川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2]。正德元年(1506年),任湖廣麻城縣知縣[3]

參考文獻[编辑]

  1. ^ 《四川成都府志·卷之十三》
  2. ^ 《皇明三元考》
  3. ^ 《民國麻城縣志·卷六·職官》:正德 宋賢 四川解元。

相關條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