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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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氣

大明南京通政使
籍貫 直隸寧國府宣城縣
出生 十月初七日
逝世 萬曆四十一年
配偶 娶张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徐元氣(1533年—1613年),汝和,又字方伯陵陽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應天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三十一名,二甲二十名進士。授刑部員外郎,隆慶四年(1570年)接替徐紹卿出任興化府知府,隆慶五年(1571年)由林有源接任。尋移成都府,釋枉獄四十八人,築灌縣石堰。萬曆五年(1577年)二月升浙江副使,八年正月升河南右參政[1],十年二月升雲南按察使[2],十一年正月升雲南右布政使。會土官岳鳳亂,條上剿撫策,躬督帑餉,事平,擢山東左布政使。東省巨室優免溢額,民苦賠累,徐元氣悉清核之。十七年五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十一月升南京通政使,十九年去職。卒年八十一。所著有《易學正傳》。

家族[编辑]

曾祖徐愈,歲貢生;祖父徐訪,與謄;父徐衢,主簿封主事贈右侍郎。母劉氏,累贈淑人。具慶下。兄徐元策(貢士),弟徐元太(貢士)。

徐日隆,自有傳。曾孫徐造,由諸生預修熹宗實錄,准恩貢,以長厚世其家[3]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实录》:万历八年正月,升云南按察使汤仰为右布政使;广东左参政孙光祖为按察使;浙江副使徐元气、广西副使周舜岳为右参政;刑部郎中张偲、河南右参议冯时雨、浙江右参议、张子仁、陈诏、怀庆府知府胡汝钦俱为副使;四川佥事李荐佳、黄德洋为右参议。仰广东;光祖、子仁广西;元气河南;舜岳、德洋贵州;时雨浙江;偲福建;汝钦陕西;诏云南;荐佳原省。
  2. ^ 《明实录》:万历十年二月,河南右参政徐元气为云南按察使。
  3. ^ 《寧國府志》:徐元氣,字汝和,嘉靖壬戌進士。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前任:
徐绍卿
興化府知府
隆慶四年-隆慶五年
繼任:
林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