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合作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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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合作架構(英語:Permanent Structured Cooperation, PESCO)是歐盟共同安全和防衛政策英语Common Security and Defence Policy(CSDP)之一,為歐盟現有27個成員國中的其中25個國家尋求軍事上所達成的合作架構。沒有加入此合作架構的歐盟成員國僅有丹麥馬耳他。根據歐盟條約的第42.6條和議定書10章,透過2009年的《里斯本條約》,PESCO最早是在2017年啟動的。PESCO框架中的初步整合是2018年推出的一系列計劃。永久合作架構為歐盟形成了一個新的架構,連結了年度國防協調評估英语Coordinated Annual Review on Defence(CARD)及歐洲防務基金和軍事規劃和實施能力英语Military Planning and Conduct Capability(MPCC)。

參與國將其意向通知理事會和高級代表,然後以大多數通過決定建立PESCO和確定參與成員國名單。任何符合條件並希望參與的其他成員國都可以按照相同的程序加入PESCO,但是在決定投票時只有已經屬於PESCO的成員國得以參與。如果參與國不再符合標準,其參與權將將予以暫停,並採用與接受新參與方相同的程序,但不包括有關國家參與投票程序。如果參與國希望退出PESCO,它只需要通知理事會。與參與者名單無關的PESCO問題的所有其他決定和建議,均須由參與國一致通過[1]

參與這個架構的25個成員國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共和國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1]

2017年9月7日,歐盟外交部長們達成在PESCO架構下推行10個先期項目的協議。該協議於同年的11月13日由28個成員國中的其中23個簽署。愛爾蘭和葡萄牙於2017年12月7日告知高級代表和歐盟理事會有關他們加入PESCO的意願,而PESCO在2017年12月11日獲得理事會決議批准後啟動[2]。丹麥沒有加入,因為它沒有參與共同安全和防務政策[3]。馬耳他同樣也選擇不加入,因為潛在的國家憲法問題。

PESCO與其他政策領域的加強合作英语Enhanced cooperation相似,因類似的合作並不要求所有歐盟成員國都參與其中。

參考文獻[编辑]

  1. ^ 1.0 1.1 存档副本. [2018-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19). 
  2. ^ 存档副本. [2018-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1). 
  3. ^ 存档副本. [2018-06-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6-22). 

外部連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