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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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不害(518年—580年),字孝和吴兴郡武康县(今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西)人,南朝梁南朝陈经学家、散文家。

出身世宦之家,南朝梁邵陵王参軍沈懿(沈攸之子)子,幼年丧父,勤奋好学。十四岁时补国子生,后举明经,担任太学博士。历任廬陵王府刑獄参軍、長沙王府諮議,兼汝南县令。南朝陈天嘉元年(560年),任衡陽王府中記室参軍,兼嘉德殿学士。自梁末战乱以来,国学不存,他上书请建儒宫,陈文帝应允。曾改定乐章,奉诏修定三朝乐章八首,合二十八曲,行于乐府,曾传唱遐迩,盛行一时。天嘉五年(564年)任新淦县令。入朝担任尚书仪曹郎、国子博士,领羽林监,奉诏修治《五礼》,掌策文谥议。陈宣帝太建年間,任仁武南康嗣王府長史,行丹陽郡事。转任員外散騎常侍光禄卿,出任戎昭将軍、明威武陵王長史、行吴興郡事。入朝担任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太建十二年(580年)沈不害卒,享年六十三岁。沈不害擅长诗文,著有《诏五礼仪》一百卷,《文集》十四卷。每次做文章,提笔即成,人称“意圣人”。原有集,已佚。《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存其文一篇。

其子沈志道,字崇基,安東新蔡王記室参軍,陳亡後出仕隋朝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陳書·卷33》,出自姚思廉陳書

参考文献[编辑]

  • 陈书·卷33·儒林传》
  • 南史·卷71·儒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