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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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厅清代。治今河南省淅川县老城镇雍正三年(1725年)原本直属于南阳府道光十二年(1832年),清廷根据河南巡抚杨国桢的奏请,将淅川县升格为淅川厅,属南汝光淅道,改南阳府抚民同知为淅川厅抚民同知,兼管南阳府所属水利,盐捕等事务;改南阳县县丞为荆紫关分防县丞;改淅川县典史为淅川厅照磨兼司狱事。淅川厅署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头二壮头二快头二皂六班以及捕班监狱等,此外,淅川厅设厅驿,驿站属工部车驾清吏司掌管,并在丹江通道上广设急递铺(每10里一站),传递公文。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新任河南巡抚陈夔龙以淅川界连楚、陕,教堂林立,需加强管理为由,奏准淅川厅升为淅川直隶厅,辖境约当今河南省淅川县地,直属于河南承宣布政使司[1]

中华民国成立后的1913年废厅改为淅川县。

参考资料[编辑]

  1. ^ 清河南省. 中国历史文化.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简体)). 

参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