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党人法(德语:Sozialistengesetze; 正式 Gesetz gegen die gemeingefährlichen Bestrebungen der Sozialdemokratie),俾斯麦政府颁布的镇压社会主义者的法律。1878年10月19日通过。该法共30条,规定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共产主义的组织皆属于非法,其各种活动必须解散,禁止为该类组织印刷宣传品和提供集会场所,在公共安全受威胁的城市小戒严,从事受禁处罚款或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