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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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憲章(?—?),中國清朝官員,雲南白鹽井人。

履歷[编辑]

羅憲章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甲辰科三甲進士。即用知縣。咸豐五年十月初一日(1855年11月10日)出任臺灣府鳳山縣知縣,咸豐九年三月十五日(1859年4月17日)卸任。咸豐十年三月二十四日(1860年4月14日)再任,同治元年八月初一日(1862年8月25日)卸任。同治二年八月初一日(1863年9月13日)再次回任,同年十一月初一(1863年12月11日)卸任。

遺跡[编辑]

羅憲章任內曾刻立「重修城隍祠碑記」,現存高雄縣鳳山鎮城隍廟。

參考文獻[编辑]

官衔
前任:
黃體元
臺灣府鳳山縣知縣
咸豐五年(1855年)上任
繼任:
馬慶釗
前任:
馬慶釗
臺灣府鳳山縣知縣
咸豐十年(1860年)再任
繼任:
張傳敬
前任:
張傳敬
臺灣府鳳山縣知縣
同治二年(1863年)再任
繼任:
王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