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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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鳳儀

大明吏科左给事中
籍貫 浙江金華府蘭谿
出生 壬午年十月二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赵氏,贈孺人;继娶徐氏,封孺人
親屬 (子)陆思德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陸鳳儀(1522年—?),字舜卿,號陽山,浙江金華府蘭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己酉科(1549年)浙江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三十名進士[1][2]。兵部观政,授江西余干县知县,四十年考选南京户科给事中,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嚴嵩父子失勢,陸鳳儀弹劾胡宗宪十大罪狀[3]。隆慶元年(1567年)五月復除吏科给事中,升本科右,八月升礼科左,十月以遗失圣旨,被黜为民,奉旨回籍。

万历六年(1578年),金华知府王懋德延修府志,修成《金华府志》。万历十一年九月起为吏科左给事中,不久卒。

家族[编辑]

曾祖陸琅;祖父陸祝,訓導;父陸儒,封知县;母胡氏,封太孺人[4]。弟凤池、凤起(生员)。

参考文献[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通鑑·卷六十二》中記載:“十一月,丁亥。南京給事中陸鳳儀劾總督胡宗憲黨嚴嵩及奸欺貪淫十大罪,疏下吏部,請下巡按御史勘報。上命錦衣衛械繫至京師。”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