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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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737年-792年),京兆長安(今陝西西安)杜陵人。唐代诗人。曾祖父韦待价则天时宰相。祖父韦令仪,梁州都督。父韦銮。

韦应物出身于京兆韦氏逍遥公房,是关中郡姓首族[1]。天宝九年(750年),韦应物以门资恩荫补右千牛,天宝十年(751年)擔任羽林仓曹,当时是玄宗近侍,称为“三卫”,豪纵不羁,横行鄉里,鄉人苦之。安史之乱后,韦应物流落失职,才开始折节读书。广德元年(763年),韦应物为洛阳丞。后为河南兵曹。永泰中被讼,弃官归洛阳。大历、建中年间,先后任京兆府功曹、尚书比部员外郎等。建中四年(783年)任滁州刺史,贞元元年(785年)迁江州刺史。贞元三年(787年)赐封扶风县男,食邑三百户,入京为左司郎中。贞元四年(788年,领苏州刺史。贞元六年(790年)罢苏州刺史,晚年寓居苏州城外永定寺,卒于苏州官舍。长女嫁大理评事杨凌[2]

子孙:


注釋 [编辑]

  1. ^ 《旧唐书》載:“议者云自唐以来,氏族之盛,无逾于韦氏。其孝友词学,承庆、嗣立力量;明于音律,则万里为最;达于礼仪,则叔夏为最;史才博识,以述为最。”
  2. ^ 《韦应物志文》:“长女适大理评事杨凌。次女未笄,因父之丧同月而逝。”

參考書目 [编辑]

  • 孙望《韦应物事迹考述》
  • 傅璇琮《唐代诗人丛考·韦应物系年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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