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俊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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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俊(1920年—2003年10月7日),中華民國刑警,綽號魯爺、魯組長,曾任職台北市警察局與刑事警察局。在台北市警局少年輔隊任職期間,被視為少年犯剋星。

生平[编辑]

畢業於南京首都警察學校。畢業後進入警界,因偵辦白鷺洲豔屍案,獲得中華民國第一枚警察獎章。

在國共內戰期間,隨中華民國政府至台灣,任職台北市警察局。1959年(民國48年),任台北市警察區少年輔導隊(俗稱少年隊)隊長。當時常有眷村不良少年在西門町鬥毆,魯俊常帶隊巡邏,將不良少年帶回警局頂樓,集中輔導。

1956年,竹聯幫成員在台北縣永和竹林路聚會,魯俊帶隊突襲,將幫派成員帶回警局。魯俊以恩威並施的方式,讓許多在犯罪邊緣的學生,脫離幫派生涯。

任職少年隊12年後,魯俊轉至台北市刑警大隊,任職檢扒組長。訓練出一批專長於扒竊案件的刑警。後又擔任除暴組組長,負責重大暴力犯罪與幫派案件。他管理下的少年組、除暴組、檢扒組,穩定了台北市鬧區的治安,當時的幫派成員,包括竹聯幫四海幫,都對他非常敬畏。警界中,包括侯友宜等人,都曾是他的下屬。[1]

自警界退休後,魯俊居住在台北市。2001年,其鼻咽癌轉移,成為肝癌,身體狀況轉差。2003年,因肝癌過世。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