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維基獎勵/授獎提名投票/維基站務獎/Waihorace/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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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Waihorace獲得维基站务专家[编辑]

提名Waihorace讨论页+·贡献(最早編輯次數·注册日期·所創條目:从2010年4月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一直都是User:Waihorace负责每天把所有页面标记为已巡查(见Special:Log/patrol/Waihorace),巡查次数多达9326次。--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53 (UTC)—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53 (UTC)[回复]

被提名人意見:已於提名人用戶討論頁表示接受-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2日 (三) 12:19 (UTC)[回复]
預提名期(最長三個星期)︰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2月1日。
投票期(兩個星期):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2月1日。
延长投票期(一個星期):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8日。

支持[编辑]

  1. (+)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53 (UTC)[回复]
  2. (+)支持,值得鼓励。--达师197336 2011年1月13日 (四) 09:27 (UTC)[回复]
  3. (+)支持,值得支持。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1:36 (UTC)[回复]
  4. (+)支持,努力打拼,值得肯定。-《 中壇太子元帥 》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39 (UTC)[回复]
  5. (+)支持,繼續加油,但請別熱心過頭提刪一次就大量不該刪除提刪的台灣商圈條目(請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1/13)。--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3日 (四) 17:29 (UTC)[回复]
    (:)回應請拿出證據,胡亂指控可是要不得。-220.131.142.86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17:31 (UTC)[回复]
    我確認我曾就數十條台灣條目提刪,但是否過量提刪大量不該刪除的條目就請參看存廢討論結果。-HW (留言 - 貢獻) 維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17日 (一) 07:58 (UTC)[回复]
  6. (+)支持,可以有。--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0:50 (UTC)[回复]
  7. (+)支持,應該的。A3903357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17:20 (UTC)[回复]

反對[编辑]

  1. (-)反对 - 根據我的記憶,過去一年的所有罷免管理員提議,不論理據是否足夠,HW都走去聯署。--Mewaqua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5:09 (UTC)[回复]
  2. (-)反对。站務的處理除了單純的執行以外,還需要包括程序的思考。譬如說,結束一個投票是執行,可是結束的時間,結束的動機或者是結束前的溝通是否恰當與足夠,也是站務執行恰當與是否成功有關係。換句話說,在考慮獎勵站務方面,需要將整個過程(從一個需求開始,譬如說是不是侵權,或者是關注度是否足夠,或者是巡察新條目)一起考慮方妥。如果說僅僅是執行的數量多寡,那麼,許多所謂不恰當的刪除,保護等等站務上的爭議就不會出現在社群中。這位用戶在執行的數量上很多,但是在思考上顯然相當不足。在許多場合發出很不恰當,甚至引發社群部分用戶反彈的站務處理言論,也曾經因為未經溝通的關閉投票引發極大的爭議。諸如此類的狀況,對於站務的實質影響其實是負面的,因為社群需要花費更多的資源去彌補,修正,更改或者是平息他的決定產生的影響。根據這些考慮,並且鼓勵更寬廣的思考路線,關心不同立場的用戶,在此投下反對票。-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13:15 (UTC)[回复]
  3. (-)反对,有执行的热情或许是好的,但是执行的手法实在不敢恭维。--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20日 (四) 10:08 (UTC)[回复]
  4. (-)反对,顯示未見成熟。雖然有很多構思,但當一遇上反對的意見時,都不懂如何應該。建議多讀聖賢書,雖然我知道將你是個維基寶貴人才,但我真想不到你走錯方向。--Flame 歡迎泡茶 2011年1月22日 (六) 04:47 (UTC)[回复]
  5. (-)反对 - 在黃世澤條目風波中,本人態度一直平和,但面對大事大非,我直斥其非,不屬人身攻擊,然而User:Waihorace多次誣告本人對黃先生作出人身攻擊,並主張套用「文字涉及人身攻擊>需要隱屏」的模板,並教唆黃世澤使用之,此舉亦有如打壓本人,User:Waihorace更協助黃世澤對本人的誣告抹黑,此人將本人於各個申訴頁、條目討論頁的留言以一個「留言屬人身攻擊」的模板給隱屏,本人為此曾到User:Waihorace的討論頁理論,但此人竟同樣地將本人的留言以「人身攻擊」為由隱屏並向管理員「投訴受到滋擾」,此二人以以上的手段為本人營造一個「鬧事」的形象並不斷要求個別管理員要求封禁本人,讓本人早前被錯判「永久封禁」,更令本人連申訴電郵的渠道都不能使用,可見此二人是處心積慮要「置本人於死地」。但當多名管理員了解過事件,發現二人對我的指控並不成立,User:Waihorace亦受到管理員的遣責,但面對相關誣告指控,此人就說「要結案」、「不再評論」,又以「現在忙於維基十周年企畫」為由著他人「不要再騷擾他」,企圖置身事外。本人不了解亦認為無必要了解此用戶對維基有多少貢獻,但此人一直對事件未有陳明交代,亦可見其不負責任,本人不認為這種不公平不中立的判斷可以被無視,若要說這種人這種行為可以得到甚麼榮譽,這將會破壞榮譽本身的的意義。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3:54 (UTC)[回复]
    恕我直言,我看不到User:Crazy diasuke「態度一直平和」,看到的是你像追債般的不斷重複投訴。
    「此二人是處心積慮要「置本人於死地」」←證據?
    「但當多名管理員了解過事件,發現二人對我的指控並不成立,User:Waihorace亦受到管理員的遣責」←無三不成幾,「多名」就至少有三名,是哪幾名?哪些管理員責過HW?
    --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5:08 (UTC)[回复]
    樓上,本人在黃世澤一條目在編輯和討論上,本人一直都以理服人,並基於事實去編輯、去講道理,態度一直平和,直至有人負隅頑抗、例證當前都強言別人怎樣抹黑他,本人甚至遭受誣告,難道本人在這個位置上面是沒權憤慨?難道一個基於維基方針、基於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去編輯的人受到無理打壓,又不斷被黃世澤先生和WH君不斷向不同的管理員作出籠統的指控,本人是無權以證視聽為自己辯解?該二人的「不斷重覆投訴」先生你卻又可以視而不見?有關此二人的問題,可見這裡,管理員JWONG君遣責過有關人士,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亦翻查過本人相關留言,表示未見人身攻擊成分,曾封禁本人的管理員白河亦接納JWONG君的意見,最後本人得到解封。
    再者,如有任何人要向管理員作出任何投訴,採用極其籠統的字眼,僅聲言「某某在某某條目作出破壞行為」、「人身攻擊」之類,但就未有提及事發經過以及問題片語等等,對於此類未有「言清事實」的投訴,我們必須質疑,WH君無論是接受榮譽、當巡查員、甚至日後要當上管理員也好,繼續以此類欠缺事實根據的指控去誤導他人,這絕不會是維基之福,也只會產生更多冤獄。即使樓上人兄與黃先生及WH君帶有同樣的立場,你都不能否認WH君處理這件事的不濟,更甚是對編輯者的不公平。
    縱然至今管理員仍未對此人(WH)作出封禁,我也不是要管理員或維基非要懲處此人不可,但此人既有這個污點就不值得被賜予榮譽。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9:23 (UTC)[回复]
    (!)意見 請Crazy Daisuke尊重一下投票區,不要把投票區當成自己的申訴區。亦勞煩負責投票事務人員,把Crazy Daisuke與投票無關言論,搬到適當地方,例如Crazy Daisuke的User Page。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22:25 (UTC)[回复]
    黃世澤先生,請你留意,不尊重投票區的人,是閣下,請不要混淆視聽或箝制言論,本人在這裡絕並不是要申訴,而是要質疑候選人的個人中立操守,倘若閣下他日得到這種「榮譽」本人亦會如實告知大家我對閣下有所保留的理由和事例。作為維基的一員任何人都有權投票,而當次事件本人權利受到侵害,當然可以投上反對票,但本人無論支持或反對必會舉出理由,這是本人的原則,事實上,即使你要支持一個人總會有個理由,究竟因何值得你去支持他?還是你認為他值得大家支持?但理由呢?「值得支持」根本是一個無凌兩可的「支持理由」,黃世澤先生作為當次事件的其中一位施襲者及利益者,你對WH君的「支持」票是否帶有「報恩」成分我們不得而知,但你無權阻止別人投票,更無權阻止投票者指出其取向和理由。另外,黃世澤先生公開要求人員「搬走」投票者的投票理由,此項要求等同阻止未投票者對候選人的人格操守能力等之了解,有操控投票之嫌。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00:10 (UTC)[回复]

中立[编辑]

  1. (=)中立:熟悉於站務?我現在對於第一次IP創文權投票時HW的自作主張依舊非常不解。--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15日 (六) 14:48 (UTC)[回复]

意見[编辑]

結果[编辑]

7支持,5反对 -> 未能获奖。--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0:0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