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汝楠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汝楠

大明湖广按察司提学副使
籍贯 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同安县军籍
字号 字孟材,号南郭
出生 弘治十六年(1503年)二月初五日
逝世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
配偶 黄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福建乡试第一名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刘汝楠(1503年—1560年),字孟材,号南郭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二月初五日生,行一,治《春秋》,由国子生中式嘉靖七年(1528年)福建乡试第一名举人,年三十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中式第二百四十六名,第三甲第二十五名进士。观吏部政,授湖州府推官,升刑部主事,员外郎,出为湖广提学佥事,升副使[1][2],告病归乡,卒年五十八。

家族[编辑]

曾祖刘大梁;祖刘廷理,义官;父刘祚;母王氏。重庆下,妻黄氏,子遂贤(主簿);遂良(监生)。

参考资料[编辑]

  1. ^ 《嘉靖十一年进士登科录》
  2.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同年序齿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