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朝宗 (景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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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朝宗

大明翰林院侍读学士
籍贯 四川重庆府巴县
字号 字东之
出生 洪熙元年(1425年)
逝世 正德元年(1506年)
配偶 杨氏
出身
  • 景泰二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江朝宗(1425年—1506年),字东之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进士。累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与都察院副都御史牟俸联姻。牟俸巡抚辽东时,太监汪直以赃罪逮捕牟俸,祸及朝宗,调广东盐课提举,不受洋商贿赂。陛见后辞官回乡。[1]

著作[编辑]

曾修《重庆府志》、《蜀中人物记》。

家族[编辑]

曾祖江德盛,祖江荣,父江有明,母邢氏[2]

参考[编辑]

  1. ^ 《四库全书‧广东通志》卷四十三
  2. ^ 《景泰二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民籍,治《春秋》,年二十六岁中式景泰二年辛未科第三甲第一百一十名进士。十月十四日生,行一,曾祖江德盛;祖江荣;父江有明;母邢氏。慈侍下,妻杨氏。由府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六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一百三十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