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复 (万历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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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复(?—1621年),字贞一,号见初直隶池州府青阳县八都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乡试第五名举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联捷戊戌科进士。授浙江诸暨县知县,为政廉平,三十五年(1607年)考选河南道御史,巡按山西,三十八年(1610年)丁父忧归。服阕,起复原职,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以张差梃击案事,在慈圣皇太后灵座前高声大言,震惊神位,明神宗大怒,命锦衣卫挐送刑部,被系狱五年。子刘永祚以父入狱,伏阙请代,四十六年(1618年)三疏愿代父罪,不报,痛哭而卒。后另一子刘文祚复上疏请代,四十八年(1620年)元旦刘光复得释[1][2],八月明光宗立,起复光禄寺丞,天启元年(1621年)正月致仕,同年卒[3]。六年(1626年)四月追赠太常寺少卿[4],恩赐祭葬,崇祀名宦、乡贤。

家族[编辑]

高祖刘恩,号惠菴,应弘治十三年岁荐,长宁县知县。曾祖刘圭,号古愚,应嘉靖二十四年岁荐,信丰县知县。祖父刘介卿,号学惠。父刘织(1546年-1610年),字章甫,号还素,累封文林郎河南道监察御史[5]。母姜氏,赠太孺人。娶程家庆女,封孺人;继娶杨氏。弟刘光得。子刘永祚、刘文祚、刘高祚、刘享祚。

参考[编辑]

  1. ^ 万历四十八年正月庚辰朔正旦节,是日 上赦出系狱御史刘光复为民。有旨谕辅臣曰:朕以御史刘光复在于 圣母几筵前高声狂吠,震惊 圣母灵位,大不敬,无人臣礼,故置之于法。前 圣母祔庙之后,朕于赦此畜,因各官党救渎扰,以致监禁有年。朕追思 圣母御世,好生慈仁之德泽。刘光复姑饶死,发去本家为民当差,永不叙用,不许朦胧推升。卿可传示该部遵行,特谕卿知。
  2. ^ 《续修青阳县志》
  3. ^ 天启元年正月,新起光禄寺寺丞刘光复照有疾致仕,以御史张慎言等交章参其冒滥也。
  4. ^ 天启六年四月,赠原任御史刘光复太常寺少卿,荫一子入监读书,因要典追及,从刘廷元言也。
  5. ^ 丁绍轼《封河南道监察御史刘公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