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溥 (嘉靖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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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溥

大明中憲大夫浙江按察司副使
籍貫 陝西西安府興平縣
出生 成化甲辰七月十三日
逝世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五月八日
配偶 娶王氏,繼娶王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閻溥(1484年—1547年),初字克周,改字公甫,號北泉,陝西西安府興平縣人,民籍。

生平[編輯]

治《書經》,行四,由國子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陝西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年三十九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六十七名,第三甲第二百六十五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時光祿卿崔某子殺人,其子是前首輔外甥,就請求閻溥寬恕判刑,閻溥拒絕道:仆與相公均有官守,朝廷法顧為相公屈耶?竟論如律。嘉靖十年辛卯(1582年)出守保定府,嘉靖十三年(1534年)八月晉升浙江按察司副使,與同僚因舊事互行彈劾而罷官,遂不復出仕[3]

家族[編輯]

曾祖閻通,刑部司獄、贈順天府府尹。祖閻鐸,順天府府尹。父閻璘,鴻臚寺序班。母趙氏。永感下,兄江、瀚、滄、沐、浙;弟濟[4]

參考資料[編輯]

  • 許宗魯《中憲大夫浙江等處提刑按察司副使閻公墓誌銘》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陝西通志》:閻溥字允周,興平人。嘉靖癸未進士,授刑部主事。時光祿崔卿子殺人,其子故宰相甥,曲為請,溥謝曰:仆與相公均有官守,朝廷法顧為相公屈耶?竟論如律。出守保定,路當四沖,兵衞雜揉,豪右戚畹,武斷漁獵,溥一切持以法,毋敢肆者。癸巳大同構變,朝命勘撫,溥揚威布澤,反側向化。晉副浙台,以為郡時與台使抗禮,捃摭舊事論罷,遂不復仕。賈志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