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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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南金

大明福建莆田縣知縣
籍貫 直隸揚州府泰興縣
出生 隆慶庚午十一月二十九日
逝世 萬曆三十七年
配偶 娶劉氏,継娶李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何南金(1570年—1609年),字許卿,號前泉[1]南直隸揚州府泰興縣黃橋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應天府舉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吏部觀政,本年六月授福建莆田知縣,萬曆三十七年卒。書法精妙,與同鄉張京元、泰州儲巏號稱「 淮南三俊」。

家族[編輯]

曾祖何嵩,鴻臚寺主簿贈應天府推官。祖父何楷。父何珢。嫡母田氏,生母劉氏。永感下。兄何鏹。

參考資料[編輯]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何南金,前泉,詩二房,庚午十一月二十九日生,泰興人,丁酉鄉四十三名,會十五名,三甲四十名,吏部政,丁未六月授莆田知縣,己酉卒。曾祖嵩;祖楷;父良,庠生。
官銜
前任:
蔡善繼
明朝莆田縣知縣
1607年-1609年
繼任:
李時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