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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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乃琛(1878年12月2日—1953年,生於光緒四年十一月初九日),字鹿籌,號賮忱(或書作贐忱),浙江省嘉興府石門縣(即崇德縣,並入桐鄉縣)人[1]。清朝及中華民國財政官員、經濟學家。[2]

生平[編輯]

縣學優行廩膳生,民籍,前肄業求是書院南洋公學[1]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吳乃琛中癸卯恩科第81名舉人[1]。從上海南洋公學畢業後,留學美國,先後入加利福尼亞大學威斯康辛大學經濟系,先後獲經濟學碩士、博士學位。歸國後,獲授法政科進士,歷任翰林院編修、幣制局會辦、郵傳部法律編輯員、京師大學堂商科學長。1912年任北京大學監督。不久,任中國銀行副總裁、北京政府財政部泉幣司司長。1913年改署財政部參事。1914年調任財政部賦稅司司長。1920年任財政部名譽顧問。[2]

家族[編輯]

十八世從堂伯叔祖吳爾纁,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翰林院庶吉士,贈修撰,諡文愍,崇祀鄉賢,詞著有《(氵茲)蘭堂初集》、《聶許堂遺草》、行世行載府縣志,《明史》附「史可法傳」。

十七世嫡堂伯叔祖吳之屏,天啟二年壬戌科進士,福建巡撫、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高高祖妣張氏,是乾隆元年丙辰科進士江南壽州知州張大宗女。

再從從堂伯叔祖吳於宣,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進士,刑部郎中,辛酉福建主考,直隸永平、江南揚州等府知府,護理常通海兵備道。行載府縣志。[1]

其先後娶有五房妻子:大妻倪逸椒、二妻周秉清、三妻曹靜怡、四妻茅詩清、五妻徐韞如。大妻(1928年去世)生有三個子女:吳塿梅、吳卓(又名吳是春),吳竹修(1944年去世)。吳竹修去世後,留有子女劉浩郢、劉次昕、劉以伸三人。二妻(1936年去世)未生子女。三妻收養吳意靜為女;後生女吳潔,並於1936年與吳乃琛脫離夫妻關係。四妻(1978年去世)生子女吳引林、吳是寅。五妻(2013年去世)生子女吳是龍、吳戌明。[3]

著作[編輯]

  • 《貨幣學》
  • 《銀行統計學》[2]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吳乃琛鄉試硃卷」《清代硃卷集成(303)》,顧廷龍,第59-70頁
  2. ^ 2.0 2.1 2.2 文獻2007(1-4),第52頁
  3. ^ 「吳乃琛遺留美國、香港股票、存款分配繼承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1987年3月判決)」,《中國近年涉外涉港澳案件》,馬守仁編著,1990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游美同學錄·吳乃琛》,出自《游美同學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