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岳
生平[編輯]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官至德安府同知、知府[1]。
參考文獻[編輯]
- ^ 《光州志》
官銜 | ||
---|---|---|
前任: 王廷俊 |
明朝德安府知府 萬曆年任 |
繼任: 韓子廉 陝西涇陽舉人 |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官員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
|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官至德安府同知、知府[1]。
官銜 | ||
---|---|---|
前任: 王廷俊 |
明朝德安府知府 萬曆年任 |
繼任: 韓子廉 陝西涇陽舉人 |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官員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