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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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邦俊襟黄陕西西安府韓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陝西鄉試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進士。出邹泗山先生之门,初任四川安县知县,二十六年任河南仪封县知县。由县令行取户部主事、南京河南道御史[1][2],巡按直隶,督学河南,湖广备兵,升云南布政司右参政[3]。御史时,抗言起废,弃广用贤,请太子出阁讲学。又疏请增浙闽秦齐解额,四省各得五人;增会试额,天下得五十人,定为例。议应从祀者一人,应補谥者十四人。劾税璫梁永、高淮,救直臣王邦才等,俱载国史[4]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万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选,宜授南御史者傅宗皋、王霖、周达、张邦俊、张养正、汪怀德等六人。
  2. ^ 万历三十七年正月,御史彭端吾参论谕德朱国桢,言国桢巧饰规尽,南京御史张邦俊特疏辩之,说者谓邦俊系于玉立所使,乃其党云。
  3. ^ 天启元年二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张邦俊为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巡金沧道。
  4. ^ 《韓城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