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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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邦俊襟黃陝西西安府韓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陝西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進士。出鄒泗山先生之門,初任四川安縣知縣,二十六年任河南儀封縣知縣。由縣令行取戶部主事、南京河南道御史[1][2],巡按直隸,督學河南,湖廣備兵,升雲南布政司右參政[3]。御史時,抗言起廢,棄廣用賢,請太子出閣講學。又疏請增浙閩秦齊解額,四省各得五人;增會試額,天下得五十人,定為例。議應從祀者一人,應補諡者十四人。劾稅璫梁永、高淮,救直臣王邦才等,俱載國史[4]

參考資料[編輯]

  1. ^ 萬曆三十五年七月癸亥,吏部同都察院考選,宜授南御史者傅宗皋、王霖、周達、張邦俊、張養正、汪懷德等六人。
  2. ^ 萬曆三十七年正月,御史彭端吾參論諭德朱國楨,言國楨巧飾規盡,南京御史張邦俊特疏辯之,說者謂邦俊系于玉立所使,乃其黨雲。
  3. ^ 天啟元年二月,升湖廣按察司副使張邦俊為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分巡金滄道。
  4. ^ 《韓城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