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金森瑣碎定理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帕金森瑣碎定律(英語:Parkinson's Law of Triviality),又譯為帕金森氏凡俗法則,或稱雞毛蒜皮定律、芝麻綠豆定律,由英國歷史學者與政治學者西里爾·諾斯古德·帕金森(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於1957年所提出,用來說明大型組織會花費大量時間在討論無關緊要的瑣事,但是真正重大的決議反而可以輕鬆過關這種現象。這是由於人對大議題較難有全面性的理解,故怕貿然提出異議,可能會失言;相反地,對於一些簡單瑣碎的小事,有相當的認識,因此意見特別多[1],造成組織在各事項上討論所花費之時間,通常與事項本身的重要程度呈現反比[2]

例子[編輯]

西里爾·諾斯古德·帕金森於1956年的著作《帕金森定理,以及其他在管理上的研究》(Parkinson's law, and other studies in administration)中首次提出這個論點。 在第三章,《高昂的價格,或興趣消失的平衡點》中,帕金森描述了一個虛構的財政議會中討論的三項議題:第一項為搭建價值一千萬英鎊的反應堆,第二項為價值350英鎊的員工自行車棚,第三項為每年21英鎊為聯合福利議會茶店的提案。

  1. 一千萬英鎊的核反應堆在數額和技術含量上都高高在上遙不可及,在兩分半的討論之後便通過了。一名議會成員提出了完全不同的計劃,然而無人願意放棄議會取得的進展而響應寥寥,另一位熟稔該議題的成員略有擔憂,然而他覺得無法向議會的其他成員解釋清楚,最終作罷。
  2. 自行車棚的議題則處於所有人理解範圍之內,並有豐富人生經驗予以支撐意見,議會成員Softleigh先生表示鋁製棚頂價格高昂,應使用石棉。Holdfast先生提議使用鍍鋅鐵,Daring先生則對自行車棚是否必要表示質疑。Holdfast表示反對。辯論自此拉開帷幕,350英鎊的自行車棚。討論繼續。在經過45分鐘的討論,並得出有可能節省50英鎊的結果之後,議會成員帶着完成使命的成就感紛紛坐回原位。
  3. 帕金森繼續描寫第三項議題:「也許有些成員無法區分鋁製棚頂或石棉棚頂,但是所有人都了解咖啡-它是什麼,應該如何做,該在哪買-以及到底該不該買。這項議題將會佔用議會成員一小時加一刻的時間,然而由於時間關係,會議結束時議員要求會議秘書提供更多信息,同時將此項議題的決定留待下次議會處理。」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