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寧波鹽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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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寧波鹽糧案是發生1852年(清朝道光)的民間群體性事件,由於政府禁販私鹽而引起官民衝突,並由於官府的不當處理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後來事件被清朝官員段光清平息,帶領村民向縣衙抗爭的監生周翔千斬首

背景[編輯]

寧波鄞縣的東鄉臨近東海,其所屬的三山、瞻岐、咸祥等地均有鹽場,生產的食鹽供應全國。為此,清政府特允許東鄉各地民間販賣私鹽,也允許百姓購買。而清朝道光年間,新上任的鄞縣縣令馮翊卻頒佈法令,規定東鄉百姓必須到官府指定的重稅鹽鋪購買食鹽,民間販賣私鹽一律被禁止,為此,百姓極為不滿。[1]

矛盾激化[編輯]

很多鹽商乘着官府禁販私鹽的命令,大幅抬高鹽價,更激起東鄉民眾的不滿。一些不滿的民眾在鹽販俞能貴的帶領下搗毀了鹽商江某的店鋪,江告至官府,鄞縣知縣馮翊派官吏逮捕鬧事民眾。俞能貴便會同監生李芝英動員民眾到縣衙請願,縣衙門前的廣場被東鄉民眾擠得水泄不通,縣令馮翊不敢露面,憤怒的民眾在俞能貴帶領下衝進縣衙,救出被關押者。

鄞縣官府還對普通民眾徵收高額的稅賦。1852年3月,鄞南姜山監生周祥千受鄉親之託,至縣衙反映民眾疾苦,縣令馮翊不但不聽,反而以「結夥抗糧」為名,令手下將周祥千抓起來。幾天後,來自鄞縣的近5萬鄉民把鄞縣縣衙和寧波知府衙門團團圍住。後來,憤怒的鄉民們衝進衙門,把周祥千從牢房救出,並焚燒了衙署內的辦公用品和房子。[1][2]

盛墊之戰[編輯]

清政府終於感到事態嚴重,先將鄞縣縣令馮翊革職查辦,令江山縣縣令段光清到鄞縣接任,又急令浙江按察使孫毓桂等率官軍赴鄞縣鎮壓暴亂。

段光清至鄞縣後,做了很多農民們的思想工作,大部分老百姓被穩住了。段光清還建議省府不要再派兵,但浙江按察使和鹽運使仍調集1000多官兵不斷掃蕩村莊、抓捕鄉民[3]。於是俞能貴、李芝英等人經商量,開始組織村民自衛,並經研究,決定伏擊官兵於盛墊橋。7月的一個凌晨,近千名官兵經水陸兩路向五鄉石山弄村撲來,行至盛墊橋時,突然一聲巨大的炮聲打破了黑夜的寂靜,然後雨點般的箭射向官兵,官兵頓時倒下了一大片,其他倖存的官兵被嚇得四散而逃,而早已守候在此的鄉民卻從四處衝殺而出,對官兵進行追殺。這一仗,有包括湖州副將張人在內的近兩百官兵被殺死,還有二十七名官兵被俘虜。[1][4]

平息[編輯]

官兵的大敗的消息震驚了清朝,清政府令段光清全權處理此事。段光清深入民間,深感鹽業政策和高額的稅賦造成民間疾苦。終於,鄞縣按照統一標準開徵了次年的賦稅錢糧,鄞南村民心情平靜了下來。不久,周祥千到官府來投案自首,段光清當眾稱讚他是「大丈夫做事,敢做敢當!」[1]

接着,段光清又在東鄉劃定私鹽流通的界限,這意味着在此界限內的村民可以自由買賣食鹽。此舉使東鄉村民日夜追求的目標終於得到實現,因此與俞能貴等一起對抗官府的人愈來愈少。段光清又宣佈盛墊之戰責任完全由俞能貴等負責,對其他參與村民一概不追究責任,並懸賞八百多兩白銀捉拿案犯。不久均被擒獲。後來,俞能貴、周祥千、張潮清三名主要案犯被押解到杭州斬首示眾

紀念[編輯]

鹽糧案數月後,鄞南南鄉村民集資在周韓村建「報德祠」一座來祭奉周祥千,東鄉村民則籌資在橫涇西堍建張家堂一棟祭奉張潮清,石山弄村民則在每年七月專門祭祀這三人。[1]

相關條目[編輯]

維權者獲刑事件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陳 鴻. 宁波历史上震惊世人的盐粮案是如何成功处置的?. 中國寧波網. 2011-09-30 [2014-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中文(簡體)). 
  2. ^ 岑燮鈞. 看看一个清朝县令是怎样成功处理“群体性事件”的. 《文史月刊》. 2011年6月號.  全文免費公開於作者博客:岑燮鈞. 段光清:一个清朝县令怎样处理“群体性事件”?. 2011-06-10 [2020-07-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3. ^ 法律講堂20140520 清末鹽糧案(三)安撫與添亂[永久失效連結]
  4. ^ 法律讲堂(文史版)》 20140521 清末盐粮案(四)清兵来了. [2014-09-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