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鎮方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霍鎮方河南汝寧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父霍坤,贈陝西副使。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四十四名舉人[1][2],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初授南鄭縣知縣,歴任鎮江府知府、山東副使[3]、陝西副使、湖廣分守道參政[4]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2. ^ 《光州志》
  3. ^ 萬曆四十年正月,升鎮江府知府霍鎮為山東副使。
  4. ^ 《湖廣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