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希甲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汪希甲(16世纪—1634年),江西广信府弋阳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汪希甲与武石汪氏都是唐朝越国公汪华的后裔,他自小失去双亲,由伯父汪廷桂养育,督促他在家学习,到天启七年(1627年)的举人[2],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观政吏部,未及授与官职就去世,有《醉烟亭集》、《据梧草》、《大路轩藁采集》等作品,由陈子龙为他流传。

侄子汪颖芳是清朝顺治年间的举人,嗜学自励,不苟谐俗,得乡人敬畏[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汪希甲,与武石汪氏同出婺源越国公后,崇祯甲戌进士,观政吏部,未仕而卒。幼孤无依,世父廷桂赡之,督之使学家居,杜门著述,博综群典,所著有《醉烟亭集》、《据梧草》、《大路轩藁采集》,云间陈子龙为之传。犹子颖芳,顺治间贡士,嗜书力学,洁清自治,不苟谐俗,乡人敬惮之。 谭志
  2. ^ 同治《弋阳县志·卷八·选举志》:天启七年丁卯乡试……汪希甲 见进士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弋阳县志》·卷八·选举志
  • 同治《弋阳县志》·卷九·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