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查依采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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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依采夫规则中的举例,反应物是否为应为"2-丁醇"[编辑]

若是经 E2 消除反应,"1-丁醇" 应无法生成 "2-丁烯",仅会形成 "1-丁烯"。

           反應物應為"2-丁醇",才有機會形成"2-丁烯" 及 "1-丁烯"。—210.68.141.22 (留言) 2009年7月18日 (六) 02:0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