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良棟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徐良棟(?—?),字國楨,號涵素浙江紹興府上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六十一名舉人,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任南京刑部主事,鞠獄仁慈。尋改工部,榷湖廣荊關,商旅便之。四十七年轉廣西潯州府知府[1],丁憂歸,服除,補青州,所至有惠政。天啟五年升山東青州兵備道副使[2],六年十一月升廣東惠潮道右參政,以平劇賊陳萬、鍾靈秀功,賜金褒賚,晉四川按察使,致仕歸。居家恂恂儒雅,被服如寒素,以亢旱步行烈日中祈禱,感疾卒。

家族[編輯]

子徐景行,舉人,官山東德平知縣[3]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四十七年三月,升南刑部郎中徐良棟知廣西潯州府,南工部郎中孫弘緒知廣東雷州府。
  2. ^ 天啟五年四月,升原任兵部郎中仙克謹為山西西路兵備按察司副使,重慶府知府余新民為四川上川東道按察司副使,四川布政使司右參議來復為山西冀北道按察司副使,青州府知府徐良棟為山東青州兵備兵道按察司副使。
  3. ^ 《上虞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