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震亨
外觀
文震亨(1585年—1645年),字啟美,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祖籍湖廣衡州府衡山縣,明末畫家。
生平
[編輯]文震亨生於萬曆十三年(1585年),是書畫家文徵明曾孫,篆刻家文彭孫,文震孟弟。天啟六年(1626年)選為貢生。曾參與五人事件,營救被魏忠賢迫害的周順昌。
崇禎年間為中書舍人,武英殿給事。曾任職於南明,遭到阮大鋮、馬士英等排擠,辭官退隱。
弘光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攻占蘇州後,避居陽澄湖。清軍推行剃髮令,自投於河,被家人救起,絕食六日而亡。
文震亨家富藏書,長於詩文繪畫[1],善園林設計,著有《長物志》十二卷[2],為傳世之作。並著有《香草詩選》、《儀老園記》、《金門錄》、《文生小草》等。近年有學者從明代物質文化的角度深入探討文震亨的《長物志》[3]。
資料來源
[編輯]-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述:「震亨世以書畫擅名,耳濡目染,與眾本殊。故所言收藏賞鑒諸法,亦具有條理。」
- ^ (明)文震亨原著:《長物志圖說》,2005年,山東畫報出版社,ISBN 7-8603-779-9。
- ^ Craig Clunas: Superfluous Things, Material Culture and Social Status in Early Modern China,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4, ISBN 0-8248-2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