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才
李之才(1001年—1045年),字挺之,青州(今屬山東)人。[1]
咸平四年(1001年)出生,天聖八年(1030年)同進士出身。師從河南穆修,[2]穆修性情嚴厲,李之才更加勤謹,終於學到《易》。初授衛州獲嘉主簿,代理共城(今河南輝縣)縣令。後調孟州司法參軍。石延年與龍圖閣直學士吳遵路調兵河東,聘之才爲澤州(今山西晉城東北)簽署判官。慶曆五年(1045年)二月,暴卒於懷州官舍。作品多散佚。有弟子邵雍,授以陸淳《春秋》、《易》。[3]李之才又精通曆法,傳授劉羲叟新曆,世稱《羲叟曆法》。
注釋[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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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編輯]
- 《宋史》卷四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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