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金融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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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金融監管體系是對歐盟在應對金融危機創建的金融監管框架的體制架構。監管體系首先在2009年由歐盟執委會提議,它取代了現有三個委員會,設立三個新的機構管理局:歐洲銀行管理局系統(EBA),歐洲保險和職業養老金管理局(EIOPA)和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為配合這個體系,框架內也有一個歐洲央行下的歐洲系統風險理事會(ESRB)。

背景[編輯]

一項協議:在倫敦設立EBA,法蘭克福設立EIOPA和在巴黎設立ESMA,2010年9月獲得了歐洲議會後的支持與歐盟執委會和會員國2009年12月達成初步協議。這三個機構是由於2011年1月開始運作。[1]

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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