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天錫 (宋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洪天錫(1202年—1267年),君疇裕昆,又名陽岩福建晉江安仁鄉江陰里後廳(今石獅市寶蓋鎮後廳村)人,南宋官員。

生平[編輯]

洪權之孫。寶慶二年(1226年),中進士,曾任廣州司法監察御史。當時董宋臣霸占民田、招權納賄,洪天錫上言:「天下之患三,曰宦者、外戚、小人。」指董宋臣、謝堂以及厲文翁[1]理宗袒護厲文翁,洪天錫指出:「不斥文翁,必為王府累。」理宗令吳燧宣旨告諭多次,洪天錫不屈服,「對抗如初。」同年六月戍子,因彈劾無效,辭官。董宋臣賄賂太學生林自養,請殺謝方叔和洪天錫。《宋史》稱:「然終宋世閹人不能竊弄主威者,皆天錫之力。」景定二年(1261年),改派天錫為廣東提點刑獄,五次拒絕,後知潭州(今長沙),任廣東轉運判官度宗時,任侍御史侍讀召。曾先後任工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福建安撫使刑部尚書。卒諡文毅。著有《經筵講義》、《陽岩文集》等,均已佚。

注釋[編輯]

  1. ^ 《續資治通鑑- 卷一百七十四》

參考書目[編輯]

  • 《宋史·洪天錫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