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建 (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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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建,字弘中福建福州府懷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宣德元年(1426年),福建丙午鄉試中舉[1]。宣德五年,登戌科會試中進士[2][3],改庶吉士,後授南雄府通判,任內抵禦鄧茂七侵犯。景泰年間,升任南雄府同知,兩年後,升任浙江按察司僉事。後辭職歸鄉[4]

參考[編輯]

  1. ^ 明·黃仲昭 《八閩通志》(卷四十八):宣德元年丙午鄉試 鄭建第二人。 楊永 林渭知縣。 吳初 晏寧潘州教授。 陳述 王志訓導。 黃鈞107長史。(俱府學。) 鄭亮第三人。閩縣儒士。 陳康鄭府長史。 鄭志教諭。 楊澄溧水教諭。 吳康恕開封教授。 陳賜(俱閩縣學。) 李宗應 盧惠德慶州學正。(俱侯官縣學。) 林惠懷安縣學。任學正。 陳昊鄆城教諭。 陳俞息縣教諭 陳淮國子助教。 陳袀(俱長樂縣學。) 張子初連江縣學。監察御史。
  2. ^ 明·黃仲昭 《八閩通志》(卷四十八):五年庚戌林震榜 薩琦見《人物誌》。 鄭建見《人物誌》。(俱閩縣人。) 張文侯官人。按察司副使。
  3. ^ 《福州府志(清·乾隆)》选举四. 福州地情網. [2014-05-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4). 
  4. ^ 明·黃仲昭 《八閩通志》(卷六十三):鄭建字弘中,懷安人。宣德中舉進士,選入翰林為庶吉士。一日,上御文華殿召試《諸葛孔明可與興禮樂論》,親第其高下,以建為第一,賜鈔百錠。未幾,授南雄府通判。郡民憚徭役,逃竄者多,建悉詔使復業,仍奏蠲其逋負。丁內艱去。服闋,值閩浙之交,民盜銀礦爭鬥,廷議處州府增設通判一員專蒞之,遂除建以往。既至,首為平其力役,民以寧謐,銀課亦不勞而辦。閩寇鄧茂七侵掠浙境,建分守龍泉,偕其子黼躬擐甲冑,率民兵與賊抗者數月,斬首五百餘級。尚書石璞復檄建除其餘孽,建直搗其巢穴,獲其男婦之被虜者二千餘人以歸,其他脅從者悉散遣之。景泰中,以功升本府同知,食三品祿,越二年,遷浙江按察司僉事,專提督銀課,尋致仕,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