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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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與相

大明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
籍貫 浙江杭州府海寧縣
字號 字卜野,號虛舟
出生 十月二十八日
浙江海寧縣
逝世 浙江海寧縣
配偶 娶吳氏,繼娶王氏
親屬 (兄)陳與郊 (弟)陳與侯、陳與伯
(子)陳玄暉(又作陳元暉)、陳祖萊陳祖苞陳祖芬陳元成
(孫)陳之遴
出身
  • 萬曆元年癸酉科舉人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

陳與相(1545年—1628),字卜野,號虛舟浙江杭州府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浙江鄉試第三十六名。萬曆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會試第四十一名,第三甲第二百零二名進士[1][2]。授吉水縣知縣,歷官四川按察司副使,二十七年九月改任貴州副使,分守思仁,以考察落一級,後敘平播功,復原官,遇缺推用。三十八年三月起復廣西副使兼右參議,四十一年三月官至貴州布政使司左參政。以曾孫陳元龍貴,贈光祿大夫文淵閣大學士禮部尚書

家族[編輯]

曾祖陳晃;祖父陳經,曾任壽官;父陳中漸。母嚴氏。慈侍下。兄陳與郊(進士),弟陳與侯陳與伯[3] [4]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海寧渤海陳氏宗譜. 清光緒17年(1891)修.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五年丁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江沛然
明朝江西吉水縣知縣
萬曆七年任
繼任:
徐學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