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業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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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農業人口,廣義上指依靠非農業生產維持生活人群及其撫養的人口,即城鎮人口

中國大陸人口[編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制度,人口分類二類即

  • 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中國大陸人口的分類屬於「城鄉二元制」體制下戶籍制度對人群的一種歸類,也是在至今為止,新的戶籍制度未推出以前,統計學廣泛採用的一種統計口徑。其特點是不管居於城市、集鎮,還是居於鄉村,不管其所從事的產業,只要屬於這種戶籍制度下的人口,均為農業人口或非農業人口。

1978年中國大陸實行改革開放以後,大量人口從農村遷徙到城市,這類人群遷入城市以前為「農業人口」(農民)身份,各個時期對其稱呼也不同,有民工農民工等之稱,不管其在所居城市、集鎮生活多久,在其戶口未入籍所在城市以前,均作為農業人口統計。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一直實行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戶籍制,統計學上也多直接採用農業、非農業戶口對人口分類的統計口徑,不能真實反應城市化城鎮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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