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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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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國際人權組織,如[[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人權]]等,都對中國官員壓迫信訪人的行為表示反對,並指責說這是侵犯人權的表現。國內亦有不少要求中國政府正式廢除信訪制度,或大規模改革信訪制度的聲音。<ref>[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6900/171/2004/12/ma1312153934103214002146615_148056.htm 信访制度该废除了]</ref><ref>[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6900/171/2005/6/ma588441044166500231668_168939.htm 谈信访制度改革]</ref>
不少國際人權組織,如[[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人權]]等,都對中國官員壓迫信訪人的行為表示反對,並指責說這是侵犯人權的表現。國內亦有不少要求中國政府正式廢除信訪制度,或大規模改革信訪制度的聲音。<ref>[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6900/171/2004/12/ma1312153934103214002146615_148056.htm 信访制度该废除了]</ref><ref>[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6900/171/2005/6/ma588441044166500231668_168939.htm 谈信访制度改革]</ref>

在每年的中国两会召开之际,都会有很多来自各地的访民欲前往北京上访,但都遭到北京及当地警察的严控和打压。<ref>{{cite web|url=http://www.weiquanwang.org/?p=48974|language=zh|title=两会维稳:3月2日各地访民被限制自由统计通报|publisher=维权网|date=2015年03月04日|accessdate=}}</ref>


== 参考文献 ==
== 参考文献 ==

2015年3月6日 (五) 02:12的版本

上訪,或信訪(即“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特有的政治表达及申诉方式。按照官方定义,信访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政府、或者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反映冤情、民意,或官方(警方)的不足之處,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等。

为处理信访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专门设立有国家信访局,各级政府、人大政协也设有信访办公室。依據憲法行使「上訪權」伸冤的中國大陸民眾,稱為訪民。

除了中國大陸的居民外,有部分的香港、澳門商人及中華民國台灣的台商在大陸經商時會遇到行政問題,藉由上訪的方式以保護自身的權益。而上述商人及人民在大陸置產者之上訪問題,有時會藉由香港駐京辦澳門駐京辦港澳辦國台辦等機關進行協調。

而「上訪」一詞就類似中華民國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澳門特區政府常見的「訴願」、「行政訴訟」、「聲請國賠」等用法與法律途徑。

宪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根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1]

1996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對信訪、信訪人、信訪事項等都作了明確的解釋。信訪,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織採用書信、電话、走訪(應當推選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過5人)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縣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屬部門(以下簡稱各级行政機關)反映情况,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應當由有關行政机关處理的活动。

信訪人可向上級政府機關提出對政府的意見,官員失職、瀆職和侵害權利問題、批評、檢舉或投訴,或所有侵害到其自身利益的行為。而第四十一條亦規定,任何人不得報復、打擊壓制或逼害信訪人,保留信訪人提出意見的權利。

信訪條例第十條亦規定,信訪人的信訪事項應當向行政機關或其上一級的行政機關提出。如果信訪人不服結果,也可以自行向其再上一級的政府機關提出,如果該政府機關認為合理,即可接受。所以越級上訪在中國法律上,應是合法行為。

2005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实施新的《信訪條例》(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新的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有權面見機關負責人,並可憑證查問信訪的處理情況。同時,信訪工作會納入公務員體系,並會對瀆職和打壓上訪者的官員進行處分。[2]

制度弊端

虽然法律规定个人有上访的权力,但某些政府会将有上访倾向的人列为高危上访人员并加以监控。[3][4] 有时甚至会采取送精神病院等暴力手段[5]

有不少學者都評論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上訪制度。一般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偌大的國家,政府的非中心化和權力分散問題嚴重;中央政府極其量只能管理到縣級的事務,地方官員擁有非常多的權力。這樣便增加了官員在「天高皇帝遠」的情況下瀆職的機會。很多學者認為,人治色彩過份濃厚,是信訪制度的弊病。由於信訪沒有一定的途徑,所以也沒有特定的制度管理,很容易出現官僚作風,甚至壓迫、恐嚇、毆打信訪人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多級政府制,也成為了信訪制度的弊端。一個普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上面就有鄉(镇)、县、市、省四級政府,才到中央政府。對於一些在鄉郊地區的國民,有時更多了一級「不是政府的政府」——村委員會或村共產黨支部。上訪的最終目的就是到北京去反映情況,但這樣對於一個普通百姓來說是異常艱難的事。第一,是路程遙遠;第二,是經費問題;第三,是上述的瀆職或壓迫信訪人問題。雖然中國在法律上容許越級上訪,但實際上,很多這樣的例子都給打回票。在信訪制度下,除了極個別的特例外,信訪人的訴求往往被打回到信訪對象的地方政府處理,從而使信訪者遭到變本加厲的欺壓和迫害。很多人認為這是中國打壓百姓的手段之一,利用上訪的繁複手續嚇怕希望反映意見或檢舉的人民。[6]

不少國際人權組織,如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人權等,都對中國官員壓迫信訪人的行為表示反對,並指責說這是侵犯人權的表現。國內亦有不少要求中國政府正式廢除信訪制度,或大規模改革信訪制度的聲音。[7][8]

在每年的中国两会召开之际,都会有很多来自各地的访民欲前往北京上访,但都遭到北京及当地警察的严控和打压。[9]

参考文献

外部鏈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