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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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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王建议,即《关于将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的建议》,1968年11月提出,随后大批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大队改为民办。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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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山东省嘉祥县马集公社马集小学教师侯振民(公社教育组长)、王庆余(公社教育组成员)的建议,并在编者按中号召就建议展开讨论。此后《人民日报》刊登了大量支持“侯王建议”的来信、文章。随后,大批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大队改为民办。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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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所有(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国家不再投资或少投资小学教育经费,教师国家不再发工资,改为大队记工分”,“教师都回本大队工作”。

侯、王认为,这样做有五点好处:一、“从根本上改变了那种县文教局领导中心校,中心校领导高完小,高完小领导各小学的修正主义教育路线,使小学直接在大队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二、“有利于对知识分子的再教育”。三、落实了毛主席指示“在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的最可靠的同盟军——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四、“教师都回本大队工作,一些被清出的地、富、反、坏、右分子就可回本大队监督劳动改造。地富子女回本大队教学,也便于受到群众的监督”。五、“可以减轻国家负担”。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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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侯王建议’引起了国家办学体制的调整,大批农村公办小学改为民办”。王献玲则认为,“‘侯王建议’和‘学校下放’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两者之间充其量只是一种‘代言人’与被代言的关系”。[1]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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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献玲. 1960年代教育改革的个案反思——对“侯王建议”与“学校下放”关系的思考. 社会科学战线. 2006, (4): 15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