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俭 (18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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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俭(1896年—1950年6月25日),曾用名崇朴辽宁本溪人。民国时期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1911年,考入本溪干金沟高等小学。1916年,考入辽宁省立第二师范学校读书。1920年,在本溪县清真私立小学任教,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兼任本溪县国民党通讯处通讯员。1922年,任本溪县教育会长。1924年,任本溪县回民党党务指导员。1927年,先后在新民小学、县立第三小学校任校长、大堡小学校教员。九一八事变后,1932年投奔抗日义勇军,在新宾县从事抗日活动,任义勇军第六路军总指挥兼第一旅旅长。同年9月,活动于沈海路,不久为日军所败,从营口投奔北平抗日救国会。1933年,到义县万福麟部骑兵二师任政治部主任。1935年返回北平,任北平抗敌协会宣传干部。1936年后,先后在江苏、陕西、河南、西安任烟酒税局局长、督察等职[1]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任国民党辽宁接收专员。1946年,先后在沈阳接收商工银行,任辽阳税务局长;10月迁辽安区税务管理局督察。1947年1月,任国民党本溪县县长,收编伪还乡队,兼任队长,配合国民党207师袭击东北民主联军[2]。1948年8月,组织民众委员会,任副主任,配合国民党207师突击队和警察六个中队,向本溪县偏岭、法台堡等地突袭,杀害妇女会委员包思其。同年10月31日,解放军占领本溪后,刘克俭率余党潜逃沈阳,后被公安局侦悉归案。1950年6月24日,被判死刑枪决[3]

参考[编辑]

  1. ^ 刘恒华主编;周宪章等撰稿;本溪市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编. 本溪市志 第4卷. 辽河出版社. 2004.12: 766. ISBN 7-80711-085-6. 
  2. ^ 魏增力编著. 本溪简史 下. 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1991.11: 59. ISBN 7-5382-1560-3. 
  3. ^ 王鸫宾等主编. 东北人物大辞典 第2卷 上. 沈阳:辽宁古籍出版社. 1996.12: 459. ISBN 7-80507-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