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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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艾和平协议》,英语名称为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是马来亚共产党马来西亚政府泰王国政府签署的一项条约,该和平协议签署于1989年12月2日。也象征着马来亚共产党结束了长达41年的武装斗争[1]

合艾和平协议
Peace Agreement of Hat Yai
1989年12月2日合艾和平协议签署仪式
狀態已生效
簽署日1989年12月2日
簽署地點泰国,宋卡府,合艾市,梨园酒店(Hotel Lee Gardens)7°00′19.6″N 100°28′18.2″E / 7.005444°N 100.471722°E / 7.005444; 100.471722
簽署者泰王国方面代表:
哇力荣查哇力猜育
阿涅西迪波拉沙沙纳
沙萨丸迪拉沙瓦特
阿纳雅分都
育哈纳雅分都
马来西亚方面代表:
旺西迪
莫哈末哈欣·莫哈末阿里
韩聂夫
马共方面代表:
陈平
阿卜杜拉·西迪
拉昔德·迈丁
締約方 马来西亚 泰國
马来亚共产党

签署结果[编辑]

来源:[2]

1990年和平协议(砂拉越)[编辑]

1989年12月2日该协议签署的隔年(1990年10月17日),北加里曼丹共产党砂拉越政府签署了《和平协议》。类似的是该协议是在合艾协议签署后的隔一年。

参考[编辑]

  1. ^ 《合艾和平協議》•結束馬共41年武裝鬥爭. 星洲日報. [2013-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1). 
  2. ^ 重溫《合艾和平協議》重點. 東方日報. [2013-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1).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