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农县
外观
西汉元鼎三年(前114年),因迁函谷关于新安,于故关地置弘农县,县因弘农涧而得名,属京兆尹。元鼎四年(前113年),置弘农郡,与弘农县合治。新莽时,弘农郡改为右队,领弘农县。东汉时复名弘农郡,为避汉灵帝刘弘讳,改“弘农郡”为“恒农郡”。西晋复名。
南北朝时,弘农郡县属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移弘农郡于陕城;为避献文帝拓跋弘讳,郡县均改名“恒农”。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复置弘农郡,与弘农县合治。唐朝贞观(634年)八年,移虢郡治于弘农县,同时废弘农郡。北宋建隆初年,弘农县改称常农县,至道三年(997年),常农县改为虢略县,与虢州合治。
弘农县是中国古代汉朝至北宋期间长期设置的县份,始终为治所,但是其所在地有迁移。汉武帝置弘农郡时,在函谷关边置县为郡治,亦名弘农,是弘农县之始。位置在今天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东北黄河沿岸。隋朝时,弘农郡范围缩小,失去了黄河沿岸的辖区,弘农县名称虽然保留,却也因此向西南迁移到了今天灵宝市中心地区。此后,弘农县因各種避諱曾有“恒农”、“常农”等名称,直至虢州之名而改称“虢略”,从此失去“弘农”之名。
来源
[编辑]这是一篇關於河南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