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允济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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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允济(?—?),隋朝末年、唐朝初年青州北海县(今山东省潍坊市)人。

隋朝末年,张允济担任武阳县令,元武县(今山东省莘县西南殷城)与武阳县(今山东省莘县西南朝城镇)相邻接,有人带着母牛在妻家住了八九年,牛繁殖至十余头;将要分家,妻家不给,县里不能判决。这个人到武阳县请张允济主持公道。张允济下令把这个人绑起来,用衣衫蒙其头,带到妻家村中,说是抓住了盗牛贼,把村中的牛集中起来,问每家牛的来处。妻家不知缘故,恐被牵连,指着牛说:“这是女婿家的牛,非我家所知。”张允济揭开蒙布,对他妻家说:“这就是你女婿,可以还给他牛了。”妻家叩头服罪。元武县官衙听说后,非常惭愧。路上遇到一个种的老妇人,在田间盖了一座草屋守护葱苗。张允济对她说:“回家吧。如果有贼,告诉县令就行。”老妇人听了他的话,一夜之间而葱被偷了很多。老妇人告诉张允济。张允济召集葱地十里范围内的男女,仔细查问问,果真抓获盗葱之人。曾有行人没有等到天亮就出发,在路上丢了衣服,走了十数里才发觉。有人说:“在我武阳县境内,路不拾遗,只要能回去取,衣物必当还在。”果然回去就找到了。张允济转任高阳郡丞,当时没有太守,张允济统管郡事,官民敬畏悦服。王须拔围攻高阳郡(治鲜虞县,今河北省定州市),城中粮尽,官民取槐树叶、藁草秆来吃,也没有叛离投降的。贞观初年,官至刑部侍郎,封武城县男。擢升为幽州刺史,不久去世。

参考文献[编辑]

  • 旧唐书》卷185 列传第一百三十五 良吏
  • 新唐书》卷197 列传第一百二十二 循吏